露營車法規

  • 全長:小型車附掛之拖車不得超過7公尺。
  • 全寬:全寬不得超過2.5公尺。
  • 全高:不得超過全寬之1.5倍,其最高不得超過2.85公尺。
  • 輕型拖車(O1類):總重量未滿750公斤,為輕型拖車。(總重量=空車重+載重<750公斤)
  • 重型拖車(O2類):總重量750公斤至3000公斤,為重型拖車。
  • 輕型拖車(O1類):已領有小客車駕駛執照者,即可附掛輕型拖車。
  • 重型拖車(O2類):領有小客車駕照1年以上,經駕訓班露營拖車班結訓考試後,即可附掛重型拖車。已領有聯結車駕照者,無須另外考照。

考照資訊:

桃園和昭駕訓班-露營拖車班

電話:03-352-9922

地址:桃園市蘆竹區五福路28號

課表:http://topdrive168.com/index.php/web/service/30/

報名方式:以現場報名為主
費用:16,000 元 (學費+考試費)
換行照:300 元
若考試沒過,需再繳交2,000元複訓+考試費用

 

報名需備資料:
1. 體檢表
2. 身分證
3. 駕照
4. 1吋照片2張

體檢需要資訊:
1. 1吋照片2張
2. 身分證

詳見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第17條,及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16條及第18條。全國法規資料庫中也有許多相關條文可一併參考。

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:http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K0040013
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:https://goo.gl/N9aajN

 

每年須驗車一次,費用450元。監理所或是民間代驗場(有驗重型拖車項目的)皆可以驗。

檢驗項目:

  1. 驗煞車(重型拖車)
  2. 驗燈
  3. 量測車外觀尺寸
  4. 比對車身號碼
  5. 檢查滅火器

 


新車領牌

 備好文件以下文件:
1.拖車領牌登記書2份(蓋妥印章) ◎下載文件
2.進口報單 ◎附件十四
3.完稅證明 ◎附件十五
4.身分證明文件
個人:身分證正本
公司:營業登記副本及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件影本
5.交通部核發之合格證 ◎附件十六 ◎附件十七 ◎附件十八 

 至監理所驗車,拖車檢驗費450元

拖掛露營車驗車之前車,需已變更兼供曳引。

1.上小地磅,測軸重
2.測煞車力道,需超過軸重的50% 3.檢查燈號:左右方向燈、煞車、倒車 4.比對車身號碼 5.測量車輛軸距、長度、寬度、高度
6.檢查車用滅火器
7.比對車輛四向照片(ARTC車測中心資料)
8.上地磅,測總重

 驗車完成,至櫃檯領取行照及牌照

號牌費:400元、行照費:200元


定期檢驗 : 一年一次

攜帶行照,至監理所/代驗場驗車

拖掛露營車驗車之前車,需已變更兼供曳引。

1.上小地磅,測軸重
2.測煞車力道,需超過軸重的50% 3.檢查燈號:左右方向燈、煞車、倒車 4.比對車身號碼 5.測量車輛軸距、長度、寬度、高度
6.比對車輛四向照片(ARTC車測中心資料)

 驗車完成

前車需向原廠取得拖掛技術證明,辦理「兼供曳引」,並安裝「拖車鈎」。

■ 辦理兼供曳引流程

 向原廠取得拖曳技術文件
◎附件一 附件二

 備好申請文件,寄至VSCC:

收件人: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

郭獻文 連絡電話:04-781-2180 #2107

1.原廠技術文件
2.申請表 ◎下載文件
3.連結裝置報告 ◎附件三 附件四
4.個資同意書 ◎附件五
5.委任書(代辦需填寫) ◎附件六
※ 文件每頁需蓋申請者章。

收到申請案完成暨繳費通知單

申請案約20-30個工作天完成。 ◎附件七

繳費完成,合格證寄出

也可至VSCC現場繳費,領取合格證。 ◎附件八


■ 監理所變更兼供曳引流程

 車輛安裝好拖車架,並貼上認證貼紙

◎附件九

 備好文件,至監理所驗車,費用450元
1.行照
2.保險卡
3.兼供曳引合格證 ◎附件八
4.拖車架規格表 ◎附件十
5.拖車架購買發票 ◎附件十一
6.拖車架安裝發票 ◎附件十二

 驗車完成,至櫃檯變更行照,費用200元

◎附件十三

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,000元以上9,000元以下罰鍰,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。

(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-第29條)

汽車所有人及駕駛人各處新臺幣40,000元以上80,000元以下罰鍰,並當場禁止其駕駛。

(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-第21條之1)

是的,車內需配有合於規定之滅火器(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之汽車用滅火器)。

(道路交通安全規則-第39條之12)

不行。且車門應能關閉良好,物品應捆紮牢固,堆放平穩,行駛中不得附載人員及其側面車窗不得向外開啟。

ADRIA也規定,在行駛中人跟寵物不能留在露營拖車內。

(道路安全規則-第77條)